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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职教会〔2014〕1号
关于开展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
各市(行署)教育局,绥芬河市、抚远县教育局;黑龙江中华职业教育社各市(地)社;各地职业教育学会(教育研究院、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院职教部),绥芬河市、抚远县教师进修学校;各高等职业学院、省属中等专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进我国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进一步弘扬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树立职业教育领域内的先进典型,形成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强大合力,中华职业教育社、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决定,在全国职业教育战线开展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表彰活动,我省由黑龙江中华职业教育社和黑龙江省职业教育学会联合组织评选推荐活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引导职业院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实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快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为加速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
二、评选推荐原则
评选推荐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评选范围、奖项设置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职业院校校长和教师;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工作者、杰出贡献奖若干。
为激励更多的职业院校、职业院校校长和教师创先争优,已在中华职业教育社开展的前三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表彰活动,以及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以往开展的评选表彰活动中获奖者,不参加本次评选。
(二)国家奖项设置及名额
本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决定设立5个奖项。其中,优秀学校奖60个、杰出校长奖80名、杰出教师奖120名、优秀理论研究奖若干、杰出贡献奖若干。
优秀学校奖、杰出校长奖、杰出教师奖等各奖项的中、高职院校获奖比例各占总数的50%。
(三)候选人推荐名额
为有利于自下而上择优选拔,全国范围内确定优秀学校奖推荐名额72个,杰出校长奖推荐名额96名,杰出教师奖推荐名额144名。
黑龙江省的推荐名额:优秀学校奖2个,杰出校长奖2名,杰出教师奖3名,优秀理论研究奖不限名额(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杰出贡献奖由国家评审委员会直接评选,我省不组织评选推荐。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高尚,勤奋敬业,甘于奉献,为人师表;
2.热爱职业教育事业,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上有所建树,是学校管理或教学的带头人;
3.积极弘扬、努力践行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积极参加各种教研科研、学术研究与交流活动,对于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理论建设有所建树;
4.具有省级及以上教育先进人物荣誉称号,在本地区或本专业职教领域具有较高的声誉和影响力;
5.长期从事职业教育事业,为我国职业教育事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6.通过各种方式支持、资助职业教育事业发展,得到社会各界人士广泛赞誉。
7.高职院校和省属中专只限国家、省示范院校申报。
(二)各奖项具体评选条件
见附件1。
五、组织机构
此次评选推荐活动由黑龙江省职业教育学会和黑龙江中华职业教育社联合成立评选工作小组。
组 长:王淑云 省教育厅副巡视员
副组长:吴 涛 省职业教育学会副会长、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
孟 江 黑龙江中华职业教育社副主任
成 员:
曲嘉维 省教育厅职成处处长
丁哲学 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
张志强 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袁向军 省职业教育学会秘书长
孙士富 省职业教育学会秘书处干事
尹 琦 黑龙江中华职业教育社干事
六、工作要求
(一)各市(地、企业)由职教社和职教学会联合组织评选推荐工作,工作情况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沟通汇报。
(二)我省不开展省级评选表彰,只开展评选推荐工作,由于推荐名额较少,请各市(地、企业)认真研读国家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宁缺毋滥、确保质量,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弃申报。
(三)报送材料要求:
1.《申报表》一式三份;
2.按《评选条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的目录及主要内容一册三份;
3.务必于3月6日前报送纸质材料,同时将电子版《申报表》发送至电子邮箱(hlj4hyp@163.com)。
联系人:孙士富(0451-86340900) 尹琦(0451-86340924)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兴街19号(省教科院五楼)
邮 编:150080
附件:
1.《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各奖项评选条件》
2.《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申报表》
3.《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个人奖申报表》
4.《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活动推荐名额分配表》
黑龙江职业教育学会 黑龙江中华职业教育社
2014年2月25日